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

纳西族热美蹉

  • 项目编号Ⅲ-76
  • 类别Ⅲ-76
  • 公布时间2008
  • 级别国家级
  • 申请单位/地区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 保护单位古城区非遗中心

“热美蹉”是纳西语汉字记音,是流传于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纳西族地区的集体歌舞形式。“热美蹉”取义于纳西族先民关于“热美”(会吸食死人眼泪和眼珠的生翅飞魔)的观念,歌舞带有明显的自然崇拜和鬼魂崇拜的特征。过去,“热美蹉”主要用于丧葬礼仪,参加者多为老年人和中年人,是丧礼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用其来护送死者亡灵;现在,更多时候则是当地全民性的娱乐集体歌舞,参加者少则十余人,多则数百人,男女老少都可参与其中。

“热美蹉”无乐器伴凑,无音阶和音列规则,靠口传心授传承。男声由“左罗巴”领唱,女声由“热勒美”领唱。男女合唱的多声部之间富有原始美感的不协和音程。

“热美蹉”舞蹈动作为模拟羊斗时的前腿向下屈伸,手部则相互牵拉和扶肩按顺时针方向边唱边跳。唱跳时,一男子领诵,男众唱“诵词”的后三字,并以两次“窝热热”结尾;女声则在男声部唱第二句词中间模仿羊的叫声作为穿插。由于“热美蹉”的舞蹈动作毫无装饰,音乐是原声的人声,歌词唱腔是纳西语,同时包含不少东巴经文,因此无法准确记录以供学习。所以爱好者只能通过长辈的口传心授和个人长期参与实践掌握热美蹉的技艺,并在合适的场景中即兴自由发挥。

“热美蹉”,既表现了人类畏惧自然,认为自然力不可违的悲观情绪,又体现了团结一致求生存的信念,这是从古至今人类的生存常态,其特有的歌舞形式对纳西族的民歌和音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08“纳西族热美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古城区大东乡和振强、和红亮分别于2012年、2018年由文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为纳西族热美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


相关传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项目名称 类别
和振强 纳西族 纳西族热美蹉 传统舞蹈
和红亮 纳西族 纳西族热美蹉 传统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