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

纳西族驯鹰习俗

  • 项目编号第四批-140
  • 类别第四批-140
  • 公布时间2017
  • 级别省级
  • 申请单位/地区玉龙县
  • 保护单位玉龙县非遗中心
纳西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建立了一整套捕鹰、驯鹰、鹰猎的技艺,逐渐完成了对鹰速度与力量的崇拜、神化,建立颂扬鹰的品格、赞美鹰的体态、传承鹰的精神的文化体系。 纳西族传统驯鹰习俗在明代徐霞客编著的《徐霞客游记》附编《丽江记略》中记录:当时蒙古族首领忽必烈率大军南征大理时,随军而来的一个管鹰犬部落落藉在纳西族聚居区。纳西族大调《猎歌》中也以对唱的形式,叙述了行猎前的准备,出猎中的境遇,获猎后的欢欣场景。而另一首民歌《哦默达》中唱到:“……丝线缝起了它的眼睛,獐皮栓住了它的双脚,犀牛角板扣在了它的尾羽……” 由此可见,驯鹰习俗在纳西族地区具有久远的历史。目前,开展此活动的核心区域为古城及玉龙县周边的黄山镇、白沙乡等地。 纳西族驯鹰分为捕鹰、驯化、鹰猎、放飞四部分。捕鹰主要在每年秋季进行,捕获山鹰后,进行鹰缝眼,装脚绊,“熬鹰”等过程,待鹰驯化成功后,带着猎犬和猎鹰,选择一处山鸡与野兔活动频繁的区域打猎。驯鹰从10月份开始持续到次年的2月份,春节过后选择在鹰迁徙时所要经过的路线上将其放归自然,让鹰去繁衍后代以维护生态平衡。 纳西族驯鹰本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理念,不仅较完整地传承了人类原始的驯鹰技艺,并在长期的传承中不断完善和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驯鹰体系。今天的纳西人养鹰、驯鹰不再以获取食物为目的,已演化为娱乐健身、亲近自然的民俗活动。